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漏尽阁社区——修真证道,强我中华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白云生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复制链接]
76
发表于 2006-7-17 06:27:26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下面引用由旗峰居士2006/07/17 00:50am 发表的内容:
昨天晚上,“一只看不见的手”将我的发言权给锁定了。当时本来想找坛主解锁,后来想想也就算了。今天凌晨,东宣道友宣布准备复出之时,我的锁也给解了。我的发言权“被锁事件”意味着什么,我想大家都明白!
=== ...
有人说此地无银三百两,旗峰道友就不要硬说此地有银三百两了,做人要厚道嘛,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06-7-17 09:32:27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东宣再总版主决定不退实乃漏尽阁之福!
出乎本心,顺其自然,合道而为,是大丈夫真本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06-7-17 09:56:53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广西的道明朋友,你在其它论坛多次为了某人辱骂我,在本阁又多次污蔑诽谤俺,都被事实所揭穿了.我从未因此对你怨恨而单独发帖来骂你!不要以为引用了一些前贤的话语就能改变你的个人形象!你既然也读圣贤书,为何就不能比照自己所为有所悔悟呢?虽然俺不省世情,得罪过不少人,至少还知道要以事实为根据,不说有悖良心的瞎话!这一点是一个修道之人应该谨守的底线吧!为何你们某一伙人却能空口瞎遍污蔑诽谤而能心安理得毫无愧疚呢?请问这种"特异功能"是怎么修出来的?真的已经修到了无人无我无天无地无神无惧无羞无耻之境界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06-7-17 10:27:50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下面引用由紫阳先生2006/07/17 09:56am 发表的内容:
广西的道明朋友,你在其它论坛多次为了某人辱骂我,在本阁又多次污蔑诽谤俺,都被事实所揭穿了.我从未因此对你怨恨而单独发帖来骂你!不要以为引用了一些前贤的话语就能改变你的个人形象!你既然也读圣贤书,为何就不 ...
你説的不是事实。
1:本论坛我只在本帖28楼说过你。
2:本论坛我从不回你和评价你发的任何贴子。
3:本论坛是我积分和发言最多的地方。
4:我不会去注册气功论坛。
5:其他论坛我也有注册,但主要是我一位师父的论坛,你不可能去,我也不会踫到你。
                                      此致。


-=-=-=- 以下内容由 道明2006年07月17日 11:41am 时添加 -=-=-=-
反正贴子已被刪了,你也可以信口说我曾发了几十个帖诽谤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06-7-17 10:42:28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好!东宣再誓与论坛共存亡!让我修整三个月,三个月后我重出,君子一言即出,驷马难追!
[color=#9A32CD]
恩... 真羡慕东宣兄有三个月产假 可以归隐田园 安养圣胎
俺公司虽有年假 却因公事烦忘 每天朝九晚六 难得清闲
举世尽从忙中过 谁人肯向死前休
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
当此乱世 与其吃力不讨好 莫如以退为进 退一步海阔天空
好好休养一下 待养精蓄锐 再重整旗鼓 也不失为上乘之策
但祝 东兄道业更上一层
休假后 切记倒驾慈航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发表于 2006-7-17 10:44:10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曾自称是气功人里广西的某某,在当时俺在本阁遭围攻的时候你曾多次发帖污蔑诽谤过我,这些帖子因为某斑竹删了这里所有的帖子后已经找不到证据了!在这里再说起这些已经毫无意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2006-7-17 11:24:09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善意的交流和恶毒的攻击,如真理和缪误,只差一步.
愿道友们,在论坛清静时,加一点激情...来一点攻击,,
在论坛热闹时....找回点本性...做一做局外人...
让和偕和幽默,凝聚在天地之间.....摇摆在论坛内外.....
无量寿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2006-7-17 13:51:04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下面引用由旗峰居士2006/07/17 00:50am 发表的内容:
阁下对紫阳先生的不实指责,众位版主及新老会员都是清楚的。这种污蔑只会自爆其丑,显示阁下并非君子,何以不智至此?若真掌握大量紫阳捣乱论坛的证据,为何不为论坛公开?为何要污蔑紫阳先生?没凭据的污蔑,只会损害阁下形象。同样是支持东宣再,为何要威胁紫阳及梦中人禁言才安全?
旗峰居士的分析很有可鉴之处!
今我推算了一下,玉屏风他们可能已经取得了相当自主权;他说的话也不无道理.我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2006-7-17 18:40:57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下面引用由无修无证2006/07/16 02:19pm 发表的内容:
我不知道你算是什么东西。我说那个版主,是因为他把帖子删了以后,几天也不见影子,后来上来了,故做深沉装来了几句,但是对帖子为什么删除只字不提。你人人我攻击他了,看来删除帖子有你一份了???不知道你算 ...

呵呵 QQWW删了就删了呗 管他的 与你德行何损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2006-7-17 21:49:29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大家能不能抛弃前嫌? 只要我们有同样的目标:弘扬祖国传统文化,还有什么争论不能释怀? 漏尽阁是传统修炼文化网站的翘楚,我们应该共同爱护,支持. 现在总斑竹也答应复出,大家应该携起手来共同把网站做得更好. 修炼人不应该有这么多嗔念,哪怕被人误解了,你就不能一笑了之?人活世间被误解的还少吗?都能去计较吗?俗话说得好,路遥知马力日久识人心嘛.
至于那些别有用心故意搞破坏的小人,斑竹们该管还管该删还删,决不可手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2006-7-17 21:50:18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下面引用由玉屏风2006/07/15 06:21pm 发表的内容:
其实你的为人也不算很坏,只是长期被“**先生”一伙的邪说蒙蔽时间太长了。
希望你能及时与之划清界限,回到漏尽正道上来!
玉屏风前辈,我非常的怀疑 您就是那位 想贩卖给我资料的 那个人, 看了你上面那段话
和那个给我发邮件里面的语气很像很像。
请您帮我验证一下? 您是不是那位前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2006-7-17 23:49:39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先说两点:
1、这个主题的投票率不到会员总数的千分之一,说明了什么?拥护正义的道友实在太少,江湖险恶,人情似纸。
2、回复楼上:您实在太搞笑了。本人一向对出售丹经资料的行为深恶痛绝。
鉴于我在此处的五个回复贴子已于今天晚上8:30被分类区版主鬼道人同志删除而且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所以
从现在起我没有义务再对任何人回贴。感谢您的强力删贴,令我得到解脱。
可见阁内机关重重,根本不是清修之地,徒造口业者因果不虚,不如效仿全真居士隐退实修,本人宣布从此退
出漏尽阁江湖争端。至于本人若无意间说过什么不合道律的粗话,自然会一心忏悔清净。
道友们各自保重!后会有期。最后赠送一句:
如果大家在阁里一天到晚的徒逞口舌之能也能修成神仙,除非太阳从西方升起。
最后致某分类区版主朋友:
感谢您不要删除本人最后的这个回复贴。我的修为脾气不好,忍耐是有限度的。[USECHGFONT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8
发表于 2006-7-18 00:30:22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赞同2楼观点。其实位置越高在位者所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论坛的发展和道友从中获得的启发收益等,这些都有各位参与者的一分功劳、苦劳,我们是否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位无私奉献的人呢!只要我们都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论坛规则,还有什么事情不好办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9
发表于 2006-7-18 07:23:09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不同意2楼意见。去留当然是个人的自由。但是也要看是什么人去留,为什么去留,在什么情况下去留,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去留!
    如果是因为道友之间个人的意见不一致而去,那别人的态度完全是出于个人感情。而现在的情况,应该说大家既有对总斑的个人感情,也有对漏尽阁大局的态度。
    从后者来说,总斑不该走,也不能走!就算真的有其他原因必须走,那也不能现在走!
    因为他现在一走,就开了漏尽阁一个先例——区区两个软件(一个破解他人密码,一个伪装IP地址)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颠覆论坛的先例。
    所以,现在不是以个人自由为主要考虑对象的时候。
    东道友已经表明态度宣布复出。尤其希望他早日回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2006-7-18 11:04:43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投票竭诚挽留东宣再总版主

因为他现在一走,就开了漏尽阁一个先例——区区两个软件(一个破解他人密码,一个伪装IP地址)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颠覆论坛的先例。
   所以,现在不是以个人自由为主要考虑对象的时候。
   东道友已经表明态度宣布复出。尤其希望他早日回来!
-----------------------------------------------
同意楼上的观点,盼望总版主能早日回论坛主持大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漏尽阁    

GMT+8, 2026-8-7 02:0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