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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元吉绝学不可妄解
致同尘先生兼所有道友
谢谢同尘先生的赐教!
1。果圆之序,我基本同意同尘先生的判断,应该是1933年。
2。清朝黄元吉的身份,还有待于考证,除按《乐育堂语录》等书知道其一些情况外,好像还没有其他史料佐证,即使一些搞道教史的学者也没能够从史实上搞清,谈到清朝黄元吉则是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希望同尘先生注意这方面资料的搜集!
我说:“我甚至怀疑,道光咸丰年间的“黄元吉”是子虚乌有的人物!道光咸丰年间的并不存在“黄元吉”!”我只想并希望道友们拿出历史材料证明“黄元吉”的客观存在,同时也希望不要靠什么口耳相传的“传说”,要靠接近当时的文字记载为准,因为现在的一些“传说”很容易造假,不足为凭。廖冬晴先生也请从史实上考证“黄元吉”的历史情况,拿出考证的证据,证明“黄元吉”的客观存在,否则愧称为“天府乐育堂第五代真传学者”的称号,连自己的“祖师爷”都搞不清,还怎样取信于人呢?
梅自强先生的丹法,是有自己的独特风格的,法诀的真实性,无庸置疑,按法修习会有效验的。武汉靜虚子和蒋门马先生的两篇文章,只是说,梅自强先生的丹法不足以代表黄元吉的丹法,梅自强先生的“黄元吉第四代传人”颇有商榷的余地。即使梅自强不是“黄元吉第四代传人”,我想,也不会影响或否定梅自强先生丹法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及其取得的效验。如果仅凭借“黄元吉”这块“金字招牌”而致力学习梅自强先生的丹法,没了“金字招牌”就弃之不问,这些人恐怕不能算是真正的丹道学习者。
我在上已经说了:“要考证古代的“内丹家”的真实历史,也要看清其传承的“法诀”,两者之间既要综合的看,也要有所区分的看。考证“师承”可以看清其所传承“法诀”的一个侧面,但不能完全否定“法诀”的真实性和实践性,以及取得的效果。”
陈撄宁先生称自己是黄元吉的“私淑”弟子,可见他没有得到黄元吉的亲授或“黄元吉真传学者”的亲授,但是他传学生丹法只传“黄元吉丹法”,台湾李永琳、洪硕峰是陈撄宁先生的再传弟子,称“隐仙派”,也传的是“黄元吉丹法”,并没有因为陈撄宁先生和黄元吉无师承关系而怀疑其所传“黄元吉丹法”的真实性和实践性。据悉,现在台湾很多人都在和李永琳、洪硕峰等学习“黄元吉丹法”,所传“法诀”也颇有黄元吉的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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