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漏尽阁社区——修真证道,强我中华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方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06: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早晨天微明即起,静坐两点钟。然后洗脸,吃饭做事。夜间亥时下四刻、子时上四刻,静坐两点钟,然后再睡下。每日早晚,共计静坐四小时已足,不必增加钟点。只要有恒心,日日如此,勿使间断,并无妨于做事时间。
冬季夜长昼短,早晨宜在天明以前即起,坐到日出后为止。性急不耐久坐者,起首只坐半点钟,后来渐渐增加到一点钟,再渐渐坐到一点半钟,再增加到两点钟为止,以后即不再增加。
当静坐时,毋须守窍,毋须运气,毋须止念,毋须回光返照,毋须存想丹田,毋须舌搭天桥,手扣合同,毋须眼观鼻,鼻观心,毋须其他一切花样。只要身体端正,不动不摇,象一尊泥塑木雕的菩萨样子,即为合法。两腿或盘或垂,眼睛或开或闭,那些都可以随便。至于两手,或安放在中间,或分置于左右,更不成问题。惟周身衣服不宜束缚太紧,裤带要解松,坐垫要柔软而厚富于弹性,勿使身体有丝毫不舒适之处。蚊虫、臭虫、跳蚤等类,皆要驱除干净。坐长久了,能把自己身体忘记最好。
若嫌杂念太多,用数息法亦可。其实杂念与静坐是两件事,杂念并不妨碍静坐。只要身体静坐不动,杂念听其自然亦无妨(最好是身、口、意三不动,但意不动甚难,先求身、口不动,再渐渐调伏意识可也)。
每次开始静坐之前,及静坐完毕之后,宜兼做全体运动。动功与静功相辅而行,方无流弊。偏于静坐不动,亦非善法。寻常做事、作工、走路之动,乃消耗体力之劳动,不是增加体力的运动,勿以劳动代替运动。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漏尽阁    

GMT+8, 2026-8-7 16:3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