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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白云生及其他管理员求助---是否有人删了我的私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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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3:2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查过了,我只和26人有短信的纪录。
但是ID是“紫阳先生”的人回我的帖说我:
“此人在很长时间以前曾多次发短消息向我求教,被我拒绝了...”

请各位管理员查查,是否有删我私人短信的记录?谁删的?
我自己从不删私人短信。


麻烦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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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3:55:49 | 只看该作者
报歉了,因内心波动,上帖没说明确。:)

我的意思是:
ID是“紫阳先生”的人,回我的帖说我多次发过短信给他。

但我记的我没有向ID是“紫阳先生”的人发过任何私人短信。
我查我和26个人私人短信记录,也没有“紫阳先生”的ID。

而我又从没删过私人短信。

请帮忙看看,是谁弄错了。谢谢。:)
3
发表于 2010-9-21 14:05:08 | 只看该作者
版主无权查看删除会员短信.
系统是否(可能)会自动删去久远的短信.
没有证据,会员可以否认指责.
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4:32:19 | 只看该作者
超级版主无权,第一管理员应该有权吧?
我是说,就算被删,也能查出被删的纪录吧?
5
发表于 2010-9-21 14:38:1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楼主没有必要假惺惺,既然证据没有保存下来,你如果很自信没发短消息向我求教,大可以在这里发个毒誓嘛!没干自然不怕!嘿嘿!
6
发表于 2010-9-21 14:49:40 | 只看该作者
2009年9月前的短信可能因系统更新都不存在了.
管理员不会随意去查看或删除个别会员的短信.
7
 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4:58: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玉明道 于 2010-9-21 15:00 编辑

紫阳先生 你把事情搞颠倒了。

应该是指责别人的人,举证,或作些什么来证明他的指证是真实有效的。
而不是被指责者,在对方无任何直接间接证据的条件下,来举证或作些什么证明他是清白的。

例如:你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人抓住你,抓你到法庭,说:此人杀人了。
然后又有人对你说:你杀人了,如果你举不出证据,或不做些事来证明你是清白的,就会枪毙你。但是指责你杀人的人,则不需要举任何出证据,或做任何些事情,来证明他的指责是真实的,只需要他多年前的记忆就行了。------这是规矩。你听明白没?
听明白后,就赶紧去找证据,或发个毒誓什么的。
8
发表于 2010-9-21 14:58:48 | 只看该作者
2009年9月前的短信可能因系统更新都不存在了.
管理员不会随意去查看或删除个别会员的短信.
小玄旋 发表于 2010-9-21 06:49



    版主完全不必理会这等人呀!修道修心,君子先必自省,然后始能外求!某人干过什么从不敢承认,却将俗世的一套拿来这里闹腾,未免让人不耻!某人如此心态,恐怕修行上稍微有些成就的人都不愿理睬他!可笑其人日日在此蹉跎,时时抱着捡便宜的心态,着实让人哭笑不得!
9
 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5:11: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玉明道 于 2010-9-21 15:12 编辑

回复 6# 小玄旋

“2009年9月前的短信可能因系统更新都不存在了.”

是不幸。
我是4 月22注册的,有四个月左右说不清了。
玉明道 注册日期: 2009-4-22

进论坛的开始,我只记得我向古道清请教多次。其他人请教次数少,或是英文、数字名,记不清了。
10
发表于 2010-9-21 16:02:4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你发给紫阳先生的求教短信,紫阳先生那里有记录啊。
又不是你屏蔽了紫阳先生发给你的的短信。
11
发表于 2010-9-21 16:05:18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完全不必理会这等人呀!修道修心,君子先必自省,然后始能外求!某人干过什么从不敢承认,却将俗世 ...
紫阳先生 发表于 2010-9-21 14:58

你拒绝教导他,还是不接受他的短信?我看不明白。
如果你屏蔽它的短信,又焉知他说了什么内容。
你不说明是否接收到他的短信,却说这种话,让旁观的人感觉有猫腻。
12
发表于 2010-9-21 16:08:49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完全不必理会这等人呀!修道修心,君子先必自省,然后始能外求!某人干过什么从不敢承认,却将俗世 ...
紫阳先生 发表于 2010-9-21 14:58


我感觉这种话是赤裸裸的转移话题。借机说些其他的,却回避实质问题。
教导到版主头上了,很有意思。
13
发表于 2010-9-22 08:13:43 | 只看该作者
最好自己多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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