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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国法的佛教界
既是文物保护单位又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兴教寺面临拆迁,所拆除的建筑系违法建筑。
以佛陀为上首的佛教僧众,有必须遵守国法的教义。兴教寺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兴建违法建筑,已是不该,兴教寺僧已经破戒。然而如今,兴教寺、中国佛教协会、佛教信众信徒却打着玄奘三藏“民族脊梁”的旗帜,公然对抗国法,维护违法建筑不被依法拆除,并且作为是否申遗的谈判条件。
申遗是一码事,违法建筑是两一码事,两者各自有不同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界定,并不是兴教寺不申遗了,违法建筑就合法了,也并不是兴教寺申遗了,违法建筑就必须拆除。
违法建筑的拆除与否,主要是看它是否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如果已经严重违反城市规划,那么就必须无条件拆除。如果没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那么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出相应的调整,然后补办相关手续,而不会被拆除。
现在,兴教寺、中国佛教协会、佛教信众信徒所代表的佛教界,居然以违法建筑是否拆除作为是否申遗谈判条件,违反国法的同时也违背佛法。佛陀的伟大,玄奘的英明,都被兴教寺、中国佛教协会、佛教信众信徒代表的佛教界所侮辱了。这样的佛教,这样的佛教界,已经成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绊脚石。
中国不是佛国,佛法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治国应用国法,没有任何理由允许不依法办事。即使从佛法角度出发,信众信徒也必须遵守国法,不应该违反国法。
话说,兴教寺是否申遗,那是文化的事,兴教寺违法建筑是否拆除,那是城市规划与文物保护执法的事,兴教寺、中国佛教协会、佛教信众信徒代表的佛教界故意把两者混淆,试图以是否申遗来阻止违法建筑的被拆除,完全是只为了兴教寺、中国佛教协会、佛教信众信徒代表的佛教界的私利而已。倘若兴教寺、中国佛教协会、佛教信众信徒代表的佛教界当真学习佛陀,学习玄奘三藏,又岂会为了维护非法利益而故意借口是否申遗以对抗国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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