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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朱振中花费255天像叫花子一样徒步游遍南方9省
虚心学道 朋友对此很有心思。
我对作者的行动是很佩服的,但也觉得有待改善之处。多年前我还没结婚的时候,常常和朋友、同学们在街边的大排档吃饭,或者深夜11、12点在大排档吃夜霄。我就经常见到一些流浪汉候在旁边。基本上这样的吃饭,每一桌多少也会有一点饭菜剩下,在客人离开时,流浪汉会匆忙把饭菜倒进自己的便当里拿走。这样的吃饭,在大小城镇里几乎都有早、中、晚、夜霄四顿,所以流浪汉是可以不费一分钱的。开餐馆的人也要为处理剩饭剩菜伤脑筋,所以对此也是放任的。但前题是,流浪汉不能穿得破破烂烂影响食客的吃欲。反观流浪作者,他的穿着破烂和乞丐无异,所以到小店买东西也会被赶,他去乞讨就更不用说了。
沿海等地经济繁荣了,晚上吃饭的人多了,所以在大排档云集的工业区,也不时会看到一二个卖唱的小姑娘,或是给食客擦拭皮鞋的散打工,在码头、粮店、水泥店有帮人上下货的搬运工,在风景区就有流浪画家给游人画速写谋生。总之,尘世中谋生的方法太多了。但作者认为发达地区治安差,对人口密集的城镇避之尤恐不及,所以就只能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流浪。可以说,作者性格中有倔强的一面,也有自卑的色彩,而自卑让他不敢靠近人群,所以流浪就成了苦行。
当然,如果作者的流浪再加上一个理想的追求,流浪就是一种逍遥游了。正如作者所说,流浪者时间太多了,过程中总要想一些事情来打发时间,否则太孤燥烦闷,路走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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