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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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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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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是邪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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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釋從信比丘(摘至戒律學疑難)
我還未出家之前便聲明出家後奉行乞食法,為什麼呢?在家為了衣服
飲食臥具醫藥而謀生,出家非家應捨一切在家行業,卻又不能不穿不
吃不住不病,若不行乞食法,幾無活路。假使我沒有勇氣行乞食法,
便還不適合出家,要不然,為了活命辦道不得不認同中國僧眾的行為
,一日不做一日不食,若是如此,出家人做在家人的行為,一日不做
一日不食,不如在家謀生更有前途。
中國僧眾並不知一日不做一日不食是在家人的生活理念,出家而奉行
在家人的生活理念是自害慧命。為什麼呢?一日做一日食便是自食其
力,便是自謀生路,若人盡了社會應盡之義務,享受社會權利可活得
心安自在,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所以在家人不能不有一日不做一
日不食的理念。但出家非家已非在家人,若出家人也如在家人抱守一
日不做一日不食的理念,所做必然是在家事,雖然也活得心安自在,
只盡了在家人本分,而忘了出家非家所當為,出家不做在家事名為出
家,一旦做在家事,便非出家,雖剃光頭穿漢服,只是外表標新立異
,身心並不與諸佛賢聖出家眾相應,若只在與在家人共鳴,博得自食
其力之榮譽,失去出家非家本分,失去出家應盡之義務及權益,出家
而無出家之成就,以其自食其力而自我安慰,不知無出家成就應當羞
愧,自害慧命,竟不知出家所為何來!
若出家人奉行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之法,若不昧佛陀教誨,必然邊做在
家事邊自遣責,心不喜身不樂,愁憂過著像在家人又像出家人的生活
,可想而知,所謂離欲離諸惡不善法的事已不可得,出家只是消極混
日子,等死,並無出家非家,心解脫慧解脫。
為什麼武斷說出家人一日不做一日不食,所做必是在家事呢?若一日
所做而得一日不食,即是勞務換取報酬,而報酬之事便是在家事。譬
如耕作,這是農夫事,出家若可做農夫事,和農夫無異,但以農夫身
學佛無須出家。譬如織布做衣,這是紡織加工事,出家若可做紡織事
,和紡織工和裁縫師無異,但以女工裁縫師之身學佛無須出家。譬如
育幼慈濟孤寡貧病,這是慈善事,出家若可做慈善事,和在家慈善家
和志工無異,但以在家慈善人士學佛無須出家。譬如藝術,書法,教
師,這是工藝教育事,出家若可從事美術,工藝教育事,和藝術家和
教師無異,但以藝術家教師身份學佛無須出家。譬如治病醫療事,這
是醫療事,出家若可為人治病抓藥,和醫生無異,但以醫師身學佛無
須出家。譬如氣功拳術,這是武術,出家若可做氣功師拳師,和氣功
師和拳師無異但以術士身學佛無須出家。譬如算命看風水咒術,這是
外道事,出家若可做外道事,無須出家也無須學佛但學外道即可。譬
如經懺度亡,這是在家民俗事,出家若可做經懺辦喪事,和道士和誦
經師和喪葬業無異,但以在家人學佛無須出家。從事以上種種事而達
到一日不做一日不食,都是自害慧命之邪命活。
我未出家之前已先有此知見,所以四處向諸親友聲明,若出家必行乞
食法。
我出家是皆大歡喜而出家,我父母先已同意,本二(老婆)也同意,
實現了多年的意願,出家專修。但出家只是走入新的里程,出家並非
已解脫已得度,出家之後我一點也不歡喜,我面臨了邪命活的困境。
未出家之前我隔岸不同情出家人邪命活,若不邪命活似乎唯有捨界還
俗,我騎在虎背上竟然下不來。
台灣並沒有出家人行乞食法的認知,僧眾認為行乞食是丟佛教的臉,
是丟釋迦牟尼佛的臉,認為此地是中國不是印度,中國人輕賤乞丐,
鄙視出家人行乞食,若要活命當自食其力。
事實上不止中國人輕賤乞丐,印度於釋迦牟尼佛時代也一樣輕賤乞丐
,世尊乞食曾被丟石頭,也曾遭人白眼空缽而返,一般人不知出家人
乞食不是乞丐之乞食,出家人乞食是為了自利利他,是世尊所制,行
乞食法乃依教奉行怎麼會丟釋迦牟尼佛的臉呢?怎麼會丟佛教的臉呢
?
世人所輕賤的乞丐,是賤其好逸惡勞,而出家人行乞食法,是捨一切
放逸,立意於求福不厭倦的基礎上。所謂求福就是求離苦得樂,認為
眾生不樂,眾生有生老病死苦,其苦因在於貪瞋癡,若行布施可治貪
欲病,若行說願可治瞋恚病,若持戒可治愚癡病,貪瞋癡若永斷畢竟
解脫。而一般人愛欲熾盛樂於家業,家是貪瞋癡的俱樂部,永斷貪瞋
癡唯有捨家無家,若能捨家無家,捨一切愛欲,此之無家和乞丐有家
而好逸惡勞不同,出家捨一切放逸,一則為專業辦道,衣服飲食臥具
醫藥仰賴在家人布施,立意於給在家人行布施之機會,助人為快樂之
本,這是世人的共識,在家人雖然不能捨家出家,卻能隨順學布施說
願持戒,維繫善趣之五欲樂,不墮於惡趣之五欲苦。二則仰賴在家布
施而得專業辦道,若學而無成,浪費信施,終將做牛做馬還,如人背
水一戰,後退無路不得不勇往直前,若學而有成,使在家信施獲福無
量,是故比喻為良福田,在家人在出家人之福田上植福,福田茂盛,
彼此自他互相饒益,是故世尊寧可被他人誤會,被他人輕賤,教誡出
家人不可自食其力,當仰賴他人布施而活命。
可惜我們不體會世尊之本意,中國僧眾並不行乞食法,不食嗟來之食
,倡導一日不做一日不食,直到如今,在台灣並無乞食之知見,我在
僧眾前提倡乞食,只受人質疑,自討沒趣。
我不能要求別人,但我能我行我素,我當試行乞食,行不通再說,於
是我鼓足勇氣,念佛之尊貴,佛陀都行乞食法,我這凡夫僧發心學佛
,能輕易而行之法怎可不奉行?我沿門托缽,依二家乞得五十五元而
止,我想五十五元值一餐飯,日中一食當知足受,雖不是飯食,以錢
代飯值,乃不得不爾,因為向來施主並不知施食之事。
戒經中說,若出家人自手捉錢,犯尼薩耆波逸提罪,施主以錢施,若
不自手捉錢並未犯,若無淨人也無執事人也無餘出家人,一比丘心念
口說:「知是看是」而得代僧眾受。然而世尊入滅前已捨小小戒,若
不畜錢如在家人畜私房錢畜財富,只是日常生活必需之貨物值,不為
己畜取之無過失。我為乞食而乞得五十五元一食值,自認為尚可,但
畢竟飯值不是飯,乞食不是乞錢。
若要如法如律佛所教乞得食物,要當乞食者及施食者彼此配合才可行
,單方面乞無食,在家施主若備辦美食也將無處施。
戒經說,若比丘比丘尼非時受食,食者得波逸提罪,若非時不囑餘比
丘入聚落得波逸提罪。出家人要當日中之前足食並回到住處,是故出
家人行乞食法當在早上十時至十一時之間取得食物,而此一時段,若
不是在家人有心供養出家人食,提早做飯以待出家人來乞食,恐怕連
米都還沒洗。假使居住環境並無出家人行乞食法,必然也沒有在家人
提早做飯用待施食,若不是全體出家眾都行乞食之理念。只我一人做
乞食法,沒有吃閉門之尷尬還得飯值,實在是很僥倖。
次日我趁往詣和尚之便,描述乞食之事,和尚遮令我不再做此事,大
概是我放逸,乘機放棄了乞食,把不行乞食法的責任推給和尚。惟若
不行乞食法,我當如何活命呢?難道別無正命法非邪命活不可嗎?這
是我出家後一直都不喜之難題。
由於我再三閱讀廣律,終於找到了活路,雖不再行乞食法,也不做「
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之事,而得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而學佛。
原來我對「四依法」有所不通,所以誤會出家非家非乞食不可,而中
國又不能奉行乞食法,若不乞食,似乎只有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之下場
。事實上,世尊制四依法,是出家人安身立命之所依處,若能依照四
依法便有資格出家,若不受四依法,便不堪出家無家之生活,為什麼
?世事無常,若不依糞掃衣,不依乞食,不依樹下坐,不依腐爛藥,
當我們失去供養,若不死便只好還俗去,若依四依法,在無供養處,
得依糞掃衣,得依乞食,得依樹下坐,得依腐爛藥,得盡形壽出家無
家如法修梵行,不必為四事煩惱。四依法並不規定出家人必定依糞掃
衣乞食依樹下坐依腐爛藥。
四分律受戒犍度,大正二二冊八一五頁下:
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依法,
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比丘依糞掃衣,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
比丘依乞食,比丘依是得出家受具足得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請食,
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
若僧常食,檀越請食,得受。
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若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
兩房一戶,得受。
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
如文所說,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糞掃衣,若都沒有施主施好衣
,當著糞掃衣,若有施衣,不必故著糞掃衣。
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乞食,若都沒有施主施食,當乞食,不可
自力而食,若自食其力違背了本誓願,這是邪命活,邪命活學佛若可
得成就,一切外道也都可成佛,學者大可還俗依外道學。若有施主施
食,得受食,不必乞食,而施主施食之名目很多,如文所說,僧差食
,所謂僧差食是僧眾受在家人請食,施主若不指名的話,主事者得差
派某人受某家食,或輪流依次受請食。所謂檀越送食,是施主送到僧
團中來的食物。所謂月八日食十五食月初日食,這是八關齋日施主請
食。所謂僧常食,如四分律九十波逸提法(47):「若比丘受四月請
與藥,無病比丘應受請,若過受,除常請,更請,分請,盡形壽請,
波逸提。」出家人不可自食其力,但可受施主盡形壽請食,若不得乞
食,只要受在家人供養,得盡良福田應盡的功能便如法如律如佛所教
。
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樹下坐,若都沒有住處可安身,當依樹下
住,當依塚間住,若有施主施房舍,當住房舍,不必樹下住。文中所
謂別房就是施主只供出家人各別住之私房。出家人住的房屋有二種,
一種僧眾住之僧房,如寺院,如精舍,如園林,若別房只是施主指定
某某人住之房,僧眾不得允許不許住之房。出家人並不過是都要住在
寺院中,如十三僧伽婆尸沙法(6)(7)二條都是有關別房的規定。
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腐爛藥,若生病時無施主施醫藥,當知大
便小便都是藥,若有施主施醫藥,沒有理由不看醫生住院接受現代化
醫療。
此四依法各部律所載相同,出家無家沒有理由不受供養,沒有理由違
背誓願而自食其力。僧團為了僧眾四事之所需,可接受施主園林田地
店舖等財施,委託在家居士經營,不直接參與種種買賣,不作種種販
賣,不自手掘地不壞鬼神村,當專業辦道,必可四事無缺。為什麼呢
?
佛法是專業知識,出家無家便是專業學佛,若不專業從事,未知不能
知,未得不能得,未度不能度,未證不能證,不得佛法之精要不能協
助憂悲惱苦的眾生,出家的本分是為在家人學佛,譬如醫生是為患者
學醫,譬如教師是為學生求學,譬如軍人是為保衛國家而受訓,醫生
若不學好醫術而忙著一日不耕作一日不食,這是不盡本分,忘了自己
是誰。教師若不學好本科系,而忙著行一日不耕作一日不食,這是不
盡本分,忘了自己是誰。同理可知,出家非家不學解脫道以用度眾生
,而忙著行一日不做一日不食,這是不盡本分,忘了自己是誰,就叫
做邪命活。
醫生只盡了醫生本分,從未聽說醫生不事耕作而餓死;教師只盡了教
師之本分,從未聽說教師不事生產而餓死;軍人只盡了軍人本分,從
未聽說軍人不事生產而餓死,同理可知,出家人只要盡出家之人本分
,從未聽說出家人不事生產而餓死。
過去祖師之非法,現代僧眾不必盲從,伊拉克國民不見海珊的過失,
這市護短的情結,導致伊拉克戰敗,國民仍然不承認戰敗之事實,這
種情況一如中國佛教,教徒袒護祖師之過失,盲目崇拜非法非律之改
革,導致佛法在中國無濟於實際之須要。一日不做一日不食是邪命活
,此時不捨卻還待何時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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