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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治“医院天价收费”须严防更须严治
http://blog.qq.com/qzone/287946334/1257699655.htm
原文章来源于上面的网址
卫生部长陈竺在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实验血液学学术会议上,怒批一些医院在大病治疗中的天价收费现象,并提出了“医院按病种收费”可有效扭转以药养医困局的观点。(11月8日《武汉晚报》)
从陈部长的怒批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当前“医院天价收费”现象严重且普遍,下至平民百姓,上至卫生部长都有目共睹;二是,目前制度依然无法医治“医院天价收费”现象。
医院之所以能够“天价收费”,仰仗的是自身的资源优势与强势地位,而作为弱势的患者一方在权衡金钱与健康的厉害关系后,只能无奈选择任院方鱼肉。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中,天价收费的医院有乘火打劫之嫌。
另外,医生的医疗行为一定程度上带有主观性,正是这种主观性给了医院漫天要价的机会。而医生漫天要价的道德风险低也是医生与医院敢于天价收费的外因。
若如陈部长所言,引用国外流行的“医院按病种收费”制度,也不失为一种遏制医院天价收费的有效方法。该制度有望建立公平、公开、客观、统一的收费标准,以客观的制度平衡医患关系,以标准化收费消除医院凭主观收费的弊端。
“医院按病种收费”固然好,但每一个病种的病情都有轻重缓急,医疗费用自然也有高低之分,即使制度对病情轻重与费用之间的关系有所规定,但判定病情轻重的权力还在医生手里,这还是给医院天价收费提供了可能。甚至于患者得的是“甲”病,而医生为收费考虑,硬要说成是“乙”病,从而钻“按病种收费”的空子。“欲加之病,何患无方”?
说到底,制度再好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最终还是逃不脱被医院和医生随意凌辱的命运。
因此笔者认为,卫生部除了制定客观、严格的“医院按病种收费”制度之外,还须完善相配套的监督体制,在制度严防天价收费现象的同时,还须在监督的基础之上严治这种毫无道德的行为。一方面是要提高医生违规要价的道德风险,一经发现便处以高额罚款,对于二犯则完全可以取消其从医资格;另一方面,对于违规要价的医院处以重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甚至追究法律责任,该撤的撤,该判的判。只有出重拳,医院的高价收费现象才会消弭,人们才会看得起病。
下面网址是辛酸实拍:在医院排队挂号的那些可怜的人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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