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尽阁社区——修真证道,强我中华

标题: 万法归一的“一”或没有讨论的必要(转) [打印本页]

作者: 定海盘龙    时间: 2013-5-9 13:42
标题: 万法归一的“一”或没有讨论的必要(转)
万法归一的“一”或没有讨论的必要(转)

可以证之,可以形容,可以描述,可以角度,可以记录,但过多的讨论“一”或许就没有多大的必要。
因为,讨论“一”和证得“一”相较,是完全两种结果。






欢迎光临 漏尽阁社区——修真证道,强我中华 (http://www.xiulian.com/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