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尽阁社区——修真证道,强我中华

标题: 这个也算人身攻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2:52
标题: 这个也算人身攻击吗?
09-3-31 11:30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慕剑 执行 屏蔽帖子 操作。
[quote]原帖由 慧明 于 2009-3-31 10:15 发表
白云观藏《诸真宗派总薄》中张伯端所传一派称为“紫阳派”,全真三大祖庭之一的记录都有问题了?全真南北宗的说法不知道在南五祖、北七真的哪本著作里有?
后世的道教历史书错了还要延续,错与对拿出东西来,我上面 ...
我这个说法我认为没有错,至于最近道家道教研究是不是把全真南北宗的说法给更改了,我不清楚。
我觉得,这个不是我编不编的问题,是你对这个知道不知道的问题。希望这个问题你先不要没有把握就乱下结论。
我说句逆耳的话:你们这种性格的人,有个毛病。就是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却好自以为是,以为自己的想法就一定对。
对,必须建立在比较大的把握的基础上,而不是为了意气,就一定把别人的话否认。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11:21 编辑 ][/quote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3:10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慕剑 执行 删除回复 操作。
到了美国,很多以前在国内随便做的事情都不敢做了,因为一不小心就触犯美国法律。
发表时间: 2009-3-28 10:57
所在论坛: 议事大厅

操作理由: 涉及政治谣言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请解释一下,这和政治谣言有什么关系?
这只是关于两国法律不同,导致对同样行为判断标准不同的大实话,怎么变成政治谣言了?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13:49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3:19
那么这位的话,是人身攻击不?

读书记录:
楼主的帖子,就是个民科人士写的。

至于双无,更加糟糕,就象个农村里跳大神的,还忌讳别人说他是个乡巴佬。最好
也只是个气功爱好者。我早就说了,去修带点禅宗调调的净土法门,那是最适合双
无的。

请问双无如何知道这些的? 是你还是你的高功朋友们在‘仙佛能量体附身’的时候
告诉的?你不去投奔法&^&&&功,实在是埋没人才阿,,,,,
伟大的双无,和轮子功一模一样啊。我可是看过全部轮子的书的。莫非双无是轮子的
一个舵主?  哈哈,哈哈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13:21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3:24
亲爱的慕剑版主,感谢你用放大镜来找我的毛病。在你的教导和敦促下,我会更加遵守论坛规则的,在此,站在本人的角度,向你表示诚挚的感谢。
但是站在论坛建设的角度,我建议你应该好好修心,一碗水端平,不要怕因为和我的个人恩怨,就放过那些恶意攻击我的人。
再一个。论坛规则面前一律平等,尺度应该一样,其他人和我类似的东西,是否也应该都屏蔽?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13:51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14:10
双无你无理取闹已经很久了。别人对你尽管有所越界,也都是你长期胡搅蛮缠招来的。
你先别说别人。我执行你的帖子都有道理。漏尽阁论坛不必参照美国法律行事。你拿美国法律说事,隐含攻击贬低中国法律的意图。所以坚决不允许。
论坛辩论规则有“对事不对人”方面的规定。你也曾经发帖反对针对人进行辩论。可是你在这里又无端对人进行
攻击。当然不允许你这么做了。
作为版主,我开展工作要分是非曲直。这些事情开始就是由你方立论不讲根据引起,当然要从你方开始执行。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15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3-31 14:10 发表
双无你无理取闹已经很久了。别人对你尽管有所越界,也都是你长期胡搅蛮缠招来的。
你先别说别人。我执行你的帖子都有道理。漏尽阁论坛不必参照美国法律行事。你拿美国法律说事,隐含攻击贬低中国法律的意图。所以坚 ...

请你先别定罪名好吗?什么叫无理取闹?我这可是正常反映问题的。
我隐含的道理是,不同的事情,在不同的场合,标准不同。到你这里就变成隐含贬低中国法律了,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此!
你这是污蔑我,我强烈要求你对此道歉!
不解释明白,你就是公报私仇。强烈要求解除你版主的职务!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14:19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20
你自己扪心自问,从那时到现在,客观上到底谁违反论坛规则无理取闹!!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26
像前面那个直接人身攻击的,你装没有看见,这个你推论出的“隐藏动机”,倒成罪名了,慕剑版主你太有才了。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30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3-31 14:10 发表
双无你无理取闹已经很久了。别人对你尽管有所越界,也都是你长期胡搅蛮缠招来的。
你先别说别人。我执行你的帖子都有道理。漏尽阁论坛不必参照美国法律行事。你拿美国法律说事,隐含攻击贬低中国法律的意图。所以坚 ...

你居然知道别人对我越界!
你这是不是为你公然违反论坛规则的不法行为开拓啊?
我无理取闹?我就说很多证据不能直接拿出来,到你这种人那里就变成无理取闹了?
客观事实上,不正是你慕剑不按照论坛规则辩论而无理取闹吗?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14:32
对不起。跟你说过很多了。一直没有效果。以后也不跟你说了。我该执行就执行。这是对你负责。别违规哦!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3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37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3-31 14:32 发表
对不起。跟你说过很多了。一直没有效果。以后也不跟你说了。我该执行就执行。这是对你负责。别违规哦!

少来,别没话说了转移话题。你必须道歉!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38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57
慕剑版主,我这里明确地和你说一句:你对我个人有看法,完全正常,完全可以通过论坛正常辩论慢慢探讨。
但是你同时又是一名版主,我希望你公是公私是私,你和我们普通会员的权力还不一样。不要把个人的事跟版主的事分不清。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58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4:5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15:11
我想到了另外一种解决方式。
你不是自称“三宗五秘之内”吗?你的“三宗五秘”不是很厉害吗?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来证明你的那“三宗五秘”确实名不虚传。只要你能在七日之内用你所谓的“三宗五秘”奈何得了本人一根毫毛或一根毫毛以上,就算你以前的宣传不是毫无任何气味的××。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15:15
咱不搞双重标准。如果你能在七日之内实现上贴要求。我立刻发帖给你道歉,而且以后不在论坛里要求“三宗五秘”提交证据。如果你做不到。就别再装什么真传高人了行不?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15:47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3-31 15:15 发表
咱不搞双重标准。如果你能在七日之内实现上贴要求。我立刻发帖给你道歉,而且以后不在论坛里要求“三宗五秘”提交证据。如果你做不到。就别再装什么真传高人了行不?

今天晚上,就比动你根毫毛大点。你泻肚子以后,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15:55
今晚我要真泄肚子,就照18楼说的办。可是如果我不泄肚子呢?你咋说?
作者: 水几于道    时间: 2009-3-31 16:00
你们怎么能搞意气之争呢?
无修无证确实宣传有点过多,要注意方法.
但慕剑版主也不能轻易删别人的帖子.

现在居然斗起法来了,这也算是修行吗?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16:11
原帖由 水几于道 于 2009-3-31 16:00 发表
你们怎么能搞意气之争呢?
无修无证确实宣传有点过多,要注意方法.
但慕剑版主也不能轻易删别人的帖子.

现在居然斗起法来了,这也算是修行吗?

在别的论坛不也跟你弄过一回吗?什么三宗五秘,实践证明不过是见光死的鸡毛蒜皮而已!
作者: 水几于道    时间: 2009-3-31 16:14
我只是善意地劝说,对大家都有好处吧?
那好,你们去斗法,
反正跟我无关.

[ 本帖最后由 水几于道 于 2009-3-31 08:18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3-31 20:14
原帖由 水几于道 于 2009-3-31 16:14 发表
我只是善意地劝说,对大家都有好处吧?
那好,你们去斗法,
反正跟我无关.

如果是个人恩怨,我确实很想和他那么做。
但是,将一种观点用个人恩怨的方式来解决其对错,大家不觉得我们俩太不知道天有多高了吗?
对于版主,我反映的是他处理论坛事务部公平的问题,他却扯到这个个人恩怨上,说明什么?大家看不出来吗?
版主看不惯的事情多着呢,但是版主看不惯的事情就能超越版规处理吗?
我公私绝对是分明的,我可以赞同陆锦川的观点,但是,我本人绝对不能不要脸地认为,我就能决定陆锦川的观点在本论坛的存在与否。
作为一名版主,认为别人对我人身攻击都是应该的,这位版主的观点可是很新颖啊。我得查查版主规则,看有没有这条。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20:16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21:25
少废话!我今晚要不泄肚子,你以前说的都是废话。你就是真的不要脸!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21:32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15:47 发表

今天晚上,就比动你根毫毛大点。你泻肚子以后,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

立此存照!嘎嘎哈哈!
作者: 87218549    时间: 2009-3-31 22:32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3-31 15:47 发表

今天晚上,就比动你根毫毛大点。你泻肚子以后,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


无双快点作法今晚快过了啊。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3-31 23:01
古住今来几千年,道隐无为,哪里有盯着要人非要认同不可,哪里又何惧流言蜚语.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23:14
今天晚上。本人在某呱呱房间一直在线没下过麦。有本阁道友可以证明整个晚上没离开电脑去过洗手间。初步证明三宗五秘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儿戏论。也初步证明无修无证不过是嘴皮子把式。
不过既然本人有言在先,剩余6天时间依然算数。只要双无在剩余的6天之内的任何时间让本人泻肚,本人在18楼的承诺依然有效。
附带说明。本人在7天之内,不会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饮食作息一如平时。哪怕吃一瓣大蒜都算我欺负无修无证。我就是要证明他那所谓的实修和传承屁用不顶。证明他以前的言论全是忽悠,毫无意义。
无修无证,还有6天时间,你要努力哦!
你也可以广邀所谓的三宗五秘高人帮忙。让大家看看你津津乐道的那些所谓的高人到底是啥水平?有几位是见得光的?!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3-31 23:20
双无自称法力大,
慕剑无能愣不怕。
整整一晚没动静,
朋友个个笑趴下!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9-4-1 00:12
钟哥忍住不拉不算数哦 哈哈哈
作者: 小玄旋    时间: 2009-4-1 10:24
能否不在“议事大厅”里讨论你们个人“比赛”的事。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10:38
原帖由 小玄旋 于 2009-4-1 10:24 发表
能否不在“议事大厅”里讨论你们个人“比赛”的事。

版主说的对,这里是讨论执法是否公正合理的事,不是玩个人把戏的事,希望把无关内容删除。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16:53
原帖由 小玄旋 于 2009-4-1 10:24 发表
能否不在“议事大厅”里讨论你们个人“比赛”的事。

同意!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18:48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3-31 23:20 发表
双无自称法力大,
慕剑无能愣不怕。
整整一晚没动静,
朋友个个笑趴下!

现在 时间是23点20分。。。。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19:17
双无你就努力吧!哈哈哈哈!跟我装高人?这次我就让你知道你那“三宗五秘”不过是鸡毛蒜皮。跟四果六菜没啥区别!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19:24
原帖由 哪吒 于 2009-4-1 00:12 发表
钟哥忍住不拉不算数哦 哈哈哈

要能忍住,那还叫泄肚子吗?哈哈哈哈!
如果“三宗五秘”的法力作用会因为随便一个普通人忍住不理就能白搭白,那也太狗×不是了吧?
现在我倒是希望双无加油。毕竟鼓吹了几年的猪尿泡嘛。就这么吹破了?哈哈哈哈!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19:33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18:48 发表

现在 时间是23点20分。。。。

你自己这样哀叹有个鸟用?倒是整出点动静来呀!
现在又过了将近一天了。还是一切正常!你倒是努力呀!你那秘传呢?你那仙佛护法呢?你那九龙盘顶呢?你那九光真气呢?你那头顶破洞呢?你那劳什子的“精九转、气九转、神九转”呢?你那大丹门、小丹门呢?你那“三宗五秘”的狐朋狗党呢?来奈何本人呀!

[ 本帖最后由 慕剑 于 2009-4-1 19:39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19:37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19:33 发表

你自己这样哀叹有个鸟用?倒是整出点动静来呀!
现在又过了将近一天了。还是一切正常!你倒是努力呀!你那秘传呢?你那仙佛护法呢?你那九龙盘顶呢?你那“三宗五秘”的狐朋狗党呢?

很多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算说出来你有没有拉肚子,别人拿什么证明?
你拉肚子了,你也可以说没拉。就算你说拉肚子了,还得有人问你:“我们怎么知道你拉肚子了”
另外你上贴说的话,绝对不是版主水平说的。但是因为是你慕剑版主大人说的,所以,你就可以认为不是人身攻击。
嘴里不搞双重标准,你干的可是另一套啊。
本来一个讨论版主问题是否公正的帖子,你转移话题给弄到个人恩怨上来了。你的水平啊,炼版规都看不明白。别的我不说了,大家眼睛雪亮呢!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19:40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19:42
你个狗屁不是的大骗子!有什么脸再来发言?
对了。你还有5天时间。努力去吧!别给你先人丢脸哦!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19:43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19:33 发表

你自己这样哀叹有个鸟用?倒是整出点动静来呀!
现在又过了将近一天了。还是一切正常!你倒是努力呀!你那秘传呢?你那仙佛护法呢?你那九龙盘顶呢?你那九光真气呢?你那头顶破洞呢?你那劳什子的“精九转、气九 ...

昨晚才半夜,就开始叫嚣了!今天一大早加一天没有动静,现在来叫号了!有些事情不需要大家证明,你我心里有数就行了。
你一切正常谁能证明?反正从昨晚12点到今天下午,你没有影。别的不说了。嘴可以欺人,心不可以欺天,修道本来就是个良心活。
论坛就是个“天”,明显的错误做法,到现在也没有承认错误,是不是欺天呢?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19:48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19:50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19:42 发表
你个狗屁不是的大骗子!有什么脸再来发言?
对了。你还有5天时间。努力去吧!别给你先人丢脸哦!

看见没有,最后的结果还没有出来,就恼羞成怒开骂了。
你这种语气说明什么?哈哈。
道比脸皮重要,希望你能醒悟。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19:54
哪怕我大便有那么半点异常,也算对得起你那张吹牛不要脸的嘴!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19:59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19:54 发表
哪怕我大便有那么半点异常,也算对得起你那张吹牛不要脸的嘴!

呵呵,我是不是吹牛,大家现在不好判断。你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就先把吹牛骗子一类的话弄出来,说明你这个人很不可靠。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20:00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19:54 发表
哪怕我大便有那么半点异常,也算对得起你那张吹牛不要脸的嘴!

没人证明你大便正常,你自己的话没有准。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20:09
原帖由 日月星辰 于 2009-3-31 23:01 发表
古住今来几千年,道隐无为,哪里有盯着要人非要认同不可,哪里又何惧流言蜚语.

既然刻意用尽手段想把一个观点弄没,那当然是有让人寝食不安的原因了。只是个中原因不足为外人道也。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20:11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20:11
网络上就可以验证。我可以连续4小时在麦上语音。问题是你敢来验证不?如果不敢,以后我就删除你所有胡搅蛮缠的言论。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20:13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20:11 发表
网络上就可以验证。我可以连续4小时在麦上语音。问题是你敢来验证不?如果不敢,以后我就删除你所有胡搅蛮缠的言论。

对不起,有作用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你不承认那是你的事。昨晚12点到今天下午,谁知道你干什么了。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20:15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20:11 发表
网络上就可以验证。我可以连续4小时在麦上语音。问题是你敢来验证不?如果不敢,以后我就删除你所有胡搅蛮缠的言论。

谁客观上做了胡搅蛮缠的事,大家眼睛雪亮,不是你我的话决定的。
修炼的事不好验证,在论坛上怎么做的,大家可以证明。
另外,我这个帖子本来是版主议事的内容,让你给搅和到这里了。这是客观事实吧?
本来很适合在那里的,因为你把公事帖子搅和成个人恩怨的事了。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20:18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20:19
5天之后,我就拿你当骗子处理!
作者: 雪国    时间: 2009-4-1 20:28
是无修的神通大,还是慕剑的权力大?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20:42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20:19 发表
5天之后,我就拿你当骗子处理!

哎呦!你的权利好大啊!你怎么能证明你不是骗子?
你可是滥用职权以后,在反思上不仅不说自己客观上犯的错误,而是百般说自己主观如何为了论坛发展。
连事实都不敢面对的人,如何让人相信你的诚信!!!!
处心积虑想利用权力给别人定罪名。
你要敢的话,我就敢让坛主辞退你。
你自己胡搅蛮缠干了多少错事,怎么就没建你处理自己。
你把别人帖子删除了,总版主责令你回复,你听话了吗?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20:47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1 20:59
另外你还定我“影射中国法律不如美国法律”的罪名,不知道你向国家安全部反映我的“反动思想”没有?
哪天我问问白云生,他给你在论坛上定别人是骗子的资格没有?
版主规则里可是没有啊?
我是被你嘴上定了很多罪名。
可是你实际干的这些,好象比我的罪名还邪乎啊!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21:01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1 22:33
有本领就兑现你的大话。你还有5天时间。跟你这种混蛋说别的都多余。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4-1 23:12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20:09 发表

既然刻意用尽手段想把一个观点弄没,那当然是有让人寝食不安的原因了。只是个中原因不足为外人道也。


道不同不相为谋,何必谍谍不休呢。
想想,这么执著到底是为了什么,为陆某争个名份抑或为己所学图份面子呢?
若自己所学不能带来真实受用,又何异于谈空说影。
如现在我对丹道这说,论坛上也见解纷纭,难道我为了与己不合者争个面红耳赤不可,想想己又何愚乎!

云聚云散,花开花谢,又何碍洒脱于物外乎!
作者: 慧明    时间: 2009-4-2 00:58
讨论是为了辨明真伪、分清对错,大家共同提高;只要论证有理有据真伪对错大家自会评说,如果变成个人之间的人身攻击就没有意义了,“我执”不除如何破“法执”?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00
原帖由 日月星辰 于 2009-4-1 23:12 发表


道不同不相为谋,何必谍谍不休呢。路某的东西如果是假的,争论就没有意思,只是个面子问题。但是如果路某说的是修道当中的实施的话,那就不是面子问题了,而是论道和交流问题了。
想想,这么执著到底是为了什么,为陆某争个名份抑或为己所学图份面子呢?
若自己所学不能带来真实受用,又何异于谈空说影。
如现在我对丹道这说,论坛上也见解纷纭,难道我 ...

你说的道理完全对,争虚名完全没有用。在论坛上交流,人人擅长和感兴趣的内容不同,不能强行规定必须交流什么。比如,有的人喜欢研究丹经,我就不喜欢。我可以对丹经做出某种你不喜欢的看法,但是我绝对没有权力不许你讲丹经,对吧。我认为看丹经没有大用,这是我的意见。听不听完全是你的神圣权力。我若禁止大家看丹经,就是精神有问题了。
只是有些事情不是争名或正名的事情,而是在乱搞了,跟讨论本身没有关系了。什么意思,我想你是个睿智的人,不用我说你都明白。
而且,你专门和我说这个,其中的好意我很明白,说明我在你心里还是可救药的那种人,多谢。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35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01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1 22:33 发表
有本领就兑现你的大话。你还有5天时间。跟你这种混蛋说别的都多余。

看见没有,混蛋两个字都用上了。
我客观上到底怎么混蛋了?你客观上到底怎么不混蛋了,能就实际行为进一步展开讨论好吗?
给人的感觉是,因为我扫了你的面子,所以我就是“混蛋”了。
当然了,你可以修改你的词语,作为斑竹,虽然版规没有规定你特权,但是你自己可以认为自己有特权,王子犯法不用与庶民同罪。
几句点中要害的话,你就行为和语言上都失去理智。你的修炼,连起步都算不上啊!
我还是建议你先辞去版主职务,在对我随便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影响不好。
我也是罪该万死!本来慕剑先生在其他方面给很多人以很好的形象,就因为我的原因,最近造成他形象大失,也难关他失去理智了。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21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16
好了,我把上面的事情总结一下,大家看我说的有道理不?
因为人的悟性不同,对同一问题看法不同,有的从中看见道,有的从中看见俗。
前面我说的话,好像是耍赖:慕剑说他没有拉肚子,我说他拉肚子。他4月1号到底拉没拉肚子,只是他的一句话,我们大家是没法知道真相的,何况当天还是愚人节。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事情告诉我们,有很多事情,虽然有客观事实存在,但是这个客观事实在某些条件下,只能暂时被少数人认识其真伪,而不能公开被大多数人知道。
关于三宗五秘,早就说过,其证据在传统大宗法门的正脉传人那里。你不管这是真话还是诡辩,要破这个限制条件,你要么就是传统大宗法门弟子,要么你和他们认识,才能得到验证。
现在有慕剑先生一心就想把自己和他家里人小范围内知道的事情让大家相信,不容易啊!大家及时相信他的话,也是根据他的诚信与人品来相信。问题是,至少我在本论坛上没有看见他是说和做完全一样的。还没有建立足够的诚信度。
我说的话,我也并没有强迫大家相信,我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论坛诚信度积累。但是,至少,有人给我加的“骗子”罪名,还只是个抽象概念,并没有确凿证据为佐证。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18 编辑 ]
作者: 安然    时间: 2009-4-2 07:19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23:01 发表

看见没有,混蛋两个字都用上了。
我客观上到底怎么混蛋了?你客观上到底怎么补混蛋了,能就实际行为进一步展开讨论好吗?
给人的感觉是,因为我扫了你的面子,所以我就是“混蛋”了。
当然了,你可以修改你的词 ...


一说起事实。你就落入名相。版主所说的混蛋和你理解的混蛋不是同一种混蛋。这个只有得过七宗八密的人才知道。
问题是你得过七宗八密下种。修过这种混蛋没有。修到中乘境界没有。
一说到混蛋事实。你就要落入小混小蛋的说法去了。七宗八密说的混蛋不是你理解的那种混蛋。。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22
原帖由 安然 于 2009-4-2 07:19 发表


一说起事实。你就落入名相。版主所说的混蛋和你理解的混蛋不是同一种混蛋。这个只有得过七宗八密的人才知道。
问题是你得过七宗八密下种。修过这种混蛋没有。修到中乘境界没有。
一说到混蛋事实。你就要落入小 ...

嗯,很高深的理论,安然先生悟性大有进步啊。多谢指教!
作者: 安然    时间: 2009-4-2 07:34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1 23:22 发表

嗯,很高深的理论,安然先生悟性大有进步啊。多谢指教!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

[ 本帖最后由 安然 于 2009-4-2 00:05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2 07:34
前天双无说当天晚上要让我腹泻。可是自从他说过之后,我一直过了24小时多,到昨天晚11点20,才大便出了一根不干不燥的矢橛。至此,陆流苦心孤诣捏造的、双无积年累月吹嘘的三宗五秘,双无自称的“秘传”、“仙佛护法”、“九龙盘顶”、“九光真气”、“头顶破洞”、劳什子的“精九转、气九转、神九转”、“大丹门、小丹门”,包括他吹嘘的“三宗五秘”狐朋狗党,都被这根矢橛压在底下,一起冲进了下水道阴沟里。
双无吹牛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4小时以上。他用尽了力气,屁用没顶。
我给他的时限还有不到5天。他可以把那些“秘传”、“仙佛护法”、“九龙盘顶”、“九光真气”、“头顶破洞”、劳什子的“精九转、气九转、神九转”、“大丹门、小丹门”,包括他吹嘘的“三宗五秘”狐朋狗党,一起都找来致力于让我拉肚子的伟大事业。大家都已经看到了:他们加在一起的力量,都不如几个大肠杆菌。
但是,双无会一边嘴里塞着我的那根矢橛,一边含糊不清地继续狡辩。他以前一向就是那样的。这也是三宗五秘的门派特色。他以后还会继续下去,尽管无论他说什么,都不过只是一嘴屎而已。
他说我说话没准。可是论坛里诸多朋友都可以为我做证。我们已经充分证明,我的肛门比双无的那张嘴有准得多。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37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2 07:34 发表
前天双无说当天晚上要让我腹泻。可是自从他说过之后,我一直过了24小时多,到昨天晚11点20,才大便出了一根不干不燥的矢橛。至此,陆流苦心孤诣捏造的、双无积年累月吹嘘的三宗五秘,双无自称的“秘传”、“仙佛护法 ...

论坛里的朋友怎么替你证明的呢?你们亲自看你大便了吗?“大家都看见了”。大家是都看见你说话了,可是没有看见你大便吧?如果喷脏话也可以比喻为大便的话。
请你马上去刷刷牙。然后想想版主该干什么。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40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2 07:39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22 发表

嗯,很高深的理论,安然先生悟性大有进步啊。多谢指教!

立此存照!双无已经接受自己是混蛋的事实!所以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叫他混蛋,这并不算违规。当然了,这种情况在论坛里只适用于双无一个人。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2 07:40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37 发表

论坛里的朋友怎么替你证明的呢?你们亲自看你大便了吗?“大家都看见了”。大家是都看见你说话了,可是没有看见你大便吧?
请你马上去刷刷牙。然后想想版主该干什么。

我该干你十八代祖宗,教育你学会说人话。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41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2 07:39 发表

立此存照!双无已经接受自己是混蛋的事实!所以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叫他混蛋,这并不算违规。当然了,这种情况在论坛里只适用于双无一个人。

很有特性的版主!!!!!!!
居然给自己的违反版规事实找了个这么好的理由,建议把这条写到论坛规则了,总版主不同意的话,我和他急眼。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43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43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2 07:40 发表

我该干你十八代祖宗,教育你学会说人话。

好了,存此立照!!!!!!!
请问,究竟是什么让慕剑先生如此失去理智!
我可听朋友说他对心理学有研究。可是自己的心理怎么就如此脆弱呢.!
总想有为的打假打骗子,可是却无为地把自己的另一面给打出来了呢!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45 编辑 ]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2 07:44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43 发表

好了,存此立照!!!!!!!

让大家见证你十八代祖宗被干的事实。好得很呀!完全支持你立此存照。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07:46
原帖由 慕剑 于 2009-4-2 07:44 发表

让大家见证你十八代祖宗被干的事实。好得很呀!完全支持你立此存照。

水平越来越高了,你的朋友们会为你而骄傲的。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4-2 09:29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07:00 发表

我就不喜欢。我可以对丹经做出某种你不喜欢的看法,但是我绝对没有权力不许你讲丹经,对吧。我认为看丹经没有大用,这是我的意见。

原来你的理智来自于今人所创学说。
现在我并不是不相信现在的人,但就要有真实本领方可令人信服,不是靠乱天飞花的口语就能来忽悠。即使今人有天大的本事在身,那他所学所得也有渊源的吧,难道现代人对他所学的渊源都必要去考究吗?抑或对于他所学的学说如何都没有自己的理解能力么?这种让人牵着鼻子走的人有没有想过些什么?

怪不得轮子李信徒会有那么狂热的表现了。
作者: 13572    时间: 2009-4-2 10:14
哇,修行人还会骂出这么市井的村话来。真是稀奇!那点微薄的德行大概真的已经都泄漏殆尽了!唉,漏尽阁啊!!!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10:25
原帖由 日月星辰 于 2009-4-2 09:29 发表

原来你的理智来自于今人所创学说。
现在我并不是不相信现在的人,但就要有真实本领方可令人信服,不是靠乱天飞花的口语就能来忽悠。即使今人有天大的本事在身,那他所学所得也有渊源的吧,难道现代人对他所学的渊 ...

看来你对修炼的很多事情还不了解。我说的某些隐晦的话,有些朋友知道是什么意思。
修道有研究、有印证,至于怎么印证,这就是个人的方法问题了。
我说的话,你觉得是忽悠。问题是,你说的话,别人不照样觉得是忽悠吗?只有深明你的本来意思的人才会知道你为什么是忽悠,为什么不是忽悠。
道理说到这里,在没有结论的情况下,还是不忙着下结论的好。
你可能觉得自己很理智,不被人忽悠。问题是你可能没有被别人有意忽悠,但是被你当前境界无意中忽悠了。
比如,你相信修丹,你觉得你肯定没被丹经忽悠。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你已经被你当前的见识跟经历无意中忽悠了,只是没有跳出来。跳出来以后,功夫境界和心地就是另外一个我境界了。
人的处境不同,想法就不一样。陆锦川说的很多被认为是忽悠的东西,我和一些道友实现已经知道其客观存在。站在我的角度,我知道是真的,我还说人家是骗子,这不是人品有毛病吗?
如果现在有不修炼的人,说修丹是封建迷信,你是不是也要跟随他的说法,说金丹是迷信呢?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10:27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10:39
我正告大家;我赞同陆锦川的理论,无论是通过实修赞同的,还是通过崇拜赞同的,在这个论坛上,没有违反规则,没有任何错误。
但是,在这个论坛上,不择手段地想消灭陆锦川的理论的人,却是大有问题,因为你的手法违反了版规。
一个连版规都不遵守的人,其打假的资格令人严重怀疑。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4-2 10:49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10:25 发表

看来你对修炼的很多事情还不了解。我说的某些隐晦的话,有些朋友知道是什么意思。
修道有研究、有印证,至于怎么印证,这就是个人的方法问题了。
我说的话,你觉得是忽悠。问题是,你说的话,别人不照样觉得是忽 ...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10:25 发表

比如,你相信修丹,你觉得你肯定没被丹经忽悠。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你已经被你当前的见识跟经历无意中忽悠了,只是没有跳出来。跳出来以后,功夫境界和心地就是另外一个我境界了。人的处境不同,想法就不一样。陆锦川说的很多被认为是忽悠的东西,我和一些道友实现已经知道其客观存在。站在我的角度,我知道是真的,我还说人家是骗子,这不是人品有毛病吗?如果现在有不修炼的人,说修丹是封建迷信,你是不是也要跟随他的说法,说金丹是迷信呢?

现在我所学所得乃来自于南北派学说,若是连这个也不信得过的话,以后并及现代人所论说都全是谎言,那么在这我就要问,是先信前人还是现代人?
若站在当时所处时代来看,除了涉及学说外,也并连他本事如何,这些都不得不了解。那我们在现代了,这些一样是我们识别真伪的途径。

你说已经和些人已证实其客观存在性,那这些客观存在性是皮毛抑或本质核心?
有些东西并不是装门面就能混得过去。

至于我是否也一样被古人忽悠,我现在也一样理智看待,比喻说得道成仙,哪神仙现在又有何人见过,为什么古代就有那么多神话传说,现在反而销声匿迹呢?对待这里边,我也一样存疑,又岂止于存疑于今人。
所以总的来说,对待这里边不仅要有正确的观点,还要有正确的心态。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4-2 10:58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10:39 发表
我正告大家;我赞同陆锦川的理论,无论是通过实修赞同的,还是通过崇拜赞同的,在这个论坛上,没有违反规则,没有任何错误。
但是,在这个论坛上,不择手段地想消灭陆锦川的理论的人,却是大有问题,因为你的手法违反 ...

你赞同那是你个人的事,别人无权干涉你。但别人有权不赞同他的理法,你也无权干涉别人一样。
在论坛上,你可以发表对陆的知见与认识,但论坛会基于你宣扬陆某的学说而造成的影响会作出适当的处理。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13:09
原帖由 日月星辰 于 2009-4-2 10:58 发表

你赞同那是你个人的事,别人无权干涉你。但别人有权不赞同他的理法,你也无权干涉别人一样。
在论坛上,你可以发表对陆的知见与认识,但论坛会基于你宣扬陆某的学说而造成的影响会作出适当的处理。

你这个道理说得十分对,我没有权利干涉他人。
问题就是,我怎么干涉其他人了?别人不赞同,我根据他们的论述加以反驳,就被认为是胡搅蛮缠,正常辩论和用非法手段干涉,是一回事吗?怎么只许由人攻击,不许还手吗?这是什么逻辑。
请你好好看看我和他们的论述,哪个地方违反论坛规则?至于触动某些人的心痛,那我可没有办法。
我造成什么影响?请拿出证据!
说句难听的话,你就在这拉偏架。他干的那些违反论坛规则行为,你根本视而不见。
你的语气,也是种偏见。
我们不是法律机关,我们没有资格给人扣罪名。可是我一辩解,有人嘴里不三不四的罪名就来了。就连按照论坛规则正常讨论,都变成是胡搅蛮缠。而某人因为“一心为了论坛”,所以,干的违法乱纪的事情反而成了正当的?
修道,不是看嘴里说什么,而是看你实际干了些什么,证到了什么。
说我危害论坛,我实际怎么危害论坛了?客观上不就是让个别人脸面全失了吗?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13:23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13:19
原帖由 日月星辰 于 2009-4-2 10:49 发表


现在我所学所得乃来自于南北派学说,若是连这个也不信得过的话,以后并及现代人所论说都全是谎言,那么在这我就要问,是先信前人还是现代人?
若站在当时所处时代来看,除了涉及学说外,也并连他本事如何,这些 ...

是啊,无论对错,都要有一个心态,一个包容、平和的心态。
至于证得的东西是皮毛还是核心,这是进一步参证的东西。但是总比一点不知道但是却下结论强一点吧?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13:21 编辑 ]
作者: 读书记录    时间: 2009-4-2 13:25
唉,算了算了。慕剑,不要动怒,没有必要,至少要为大事情动怒。双无就是那样子,
那副样子,我只在网上民运人物和法YYYYY功人物那里见过。就是那个类型的人,双
无那样子,改不了的。
我觉得他很象 茅于轼

何况,他若真能请到做法术的人,那你不亏死啊。我承认法术,不过嘛,小法小术,
就是在我面前摆了出来,我也是笑笑而已。

双无么,他觉得自己牛轰轰,其实不过是。。。。


茅于轼,
http://baike.baidu.com/view/291225.htm

自己觉得自己是个经济学家,实际上是个烂人,极端右翼亲美反共人物,
机械系本科,混吧混吧,45岁开始业余研究经济学,然后混吧混吧,混到社科院,
连个起码的经济学博士学位都没有,就成了中国‘著名经济学家’,他自己感觉好
得不得了,还有很多媒体追捧,,,,真搞笑,中国很多事情,看不懂,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13:36
原帖由 读书记录 于 2009-4-2 13:25 发表
唉,算了算了。慕剑,不要动怒,没有必要,至少要为大事情动怒。双无就是那样子,
那副样子,我只在网上民运人物和法YYYYY功人物那里见过。就是那个类型的人,双
无那样子,改不了的。
我觉得他很象 茅于轼

何 ...

我改不改,问题不大,是个人的事;他改不改,问题很大,涉及论坛规则的事。
现在就是这样不公平,我的语言只要违反论坛规则,必定被他封杀;他的语言行为违反论坛规则,他不封杀自己。

[ 本帖最后由 无修无证 于 2009-4-2 13:37 编辑 ]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13:42
还有,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些人总认为说三宗五秘是个罪名。
问题,他自己不想想。我们开帖子,只是个学术交流,本来是千万个普通帖子当中的一个,其实也并没有刻意炒作。之所以现在火起来了,主要的功劳是谁?
作者: 读书记录    时间: 2009-4-2 13:42
按照制度和规则,慕剑应该被上级斑竹处罚,不过双无在我眼里仍然是个跳大神的。

我并非带着情绪攻击,我只是皱着眉,感觉双无是民运---法YYYYYY功---茅于轼那
样的人物。上网多了后,知道什么人是什么人
作者: 无修无证    时间: 2009-4-2 13:45
原帖由 读书记录 于 2009-4-2 13:42 发表
按照制度和规则,慕剑应该被上级斑竹处罚,不过双无在我眼里仍然是个跳大神的。

我并非带着情绪攻击,我只是皱着眉,感觉双无是民运---法YYYYYY功---茅于轼那
样的人物。上网多了后,知道什么人是什么人

谢谢你说的公正的话。我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人对我有不恭敬的行为而把他说的话全当成错的。
作者: 慕剑    时间: 2009-4-2 14:15
原帖由 读书记录 于 2009-4-2 13:25 发表
唉,算了算了。慕剑,不要动怒,没有必要,至少要为大事情动怒。双无就是那样子,
那副样子,我只在网上民运人物和法YYYYY功人物那里见过。就是那个类型的人,双
无那样子,改不了的。
我觉得他很象 茅于轼

何 ...

首先谢谢你的关心和好意!
其次,本人虽然只是一普通百姓,却并不把莫须有的“三宗五秘”放在眼里。我相信中华道家文化博大精深,高人比比皆是,但却不是这个狗屁双无请得动的。
另外你的建议很好,我违规的发言和操作,我会向论坛和各位朋友做出交代的。不过那得在7日之约完成之后。现在7日之约未完,我还在等着这位狗屁不是的三宗五秘传人继续表演他的狗屁神功呢。也就是说,这次我只是以个人之力,单挑双无和三宗五秘的猪尿泡。就是要彻底搞掉这个混账东西的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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