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沖虛真人傳》
伍沖虛,名守陽,江西南昌辟邪里人。1574年(明萬曆二年)甲戍歲,生於官宦世家。 ① 1593年(萬曆癸巳歲),二十歲時,逢師曹還陽(名常化,江西南昌武陽里人。武陽里與辟邪里相鄰。) ② ③ 1594年(萬曆甲午歲),二十一歲時,受師初度,傳外金丹法及內金丹起手入門之孕藥煉己法。④ 1602年,萬曆壬寅春,二十九歲時得傳人仙功法並修煉實證人仙果證。 ⑤ 同年得傳地仙功法,並實證地仙果證。 ⑥ 1612年(萬曆壬子歲),三十九歲時,得全傳三成功法, ⑦ 同年隨師曹還陽煉成外金丹。 ⑧ 1615年(萬曆乙卯歲),四十二歲時,自願替師祖李虛庵完成“廣開教門”、續邱祖教外別傳天仙正法之天命,親見師祖還虛證天仙果證。 ⑨ 同年,度明宗室吉王朱 ╴╴╴╴╴╴╴╴
①《伍柳天仙法脈》,參見本書第319頁第12行至320頁第9行。 ②《伍柳天仙法脈》第93頁第17–22行,第322頁第4–12行。 ③《伍柳天仙法脈》第36頁第4–7行。 ④《伍柳天仙法脈》第93頁第17–22行,第322頁第4行至第324頁第2行。 ⑤《伍柳天仙法脈》第153頁第8–16行。 ⑥《伍柳天仙法脈》第63頁第3行至第64頁第9行 ⑦。 ⑦《伍柳天仙法脈》第93頁第21行至第94頁第3行,第182頁第8行至第183頁第21行。 ⑧《伍柳天仙法脈》第323頁第15行至第325頁第20行,第273頁第13–21行。 ⑨《伍柳天仙法脈》第93頁第21行至第94頁第3行,第182頁第8行至第183頁第21行。
太和,傳人仙功法, ① ② 並為之寫《火候經》。 ③1615年至1622年(四十二歲至四十九歲)間,入山閉關修證中成神仙功,得神仙果證。 ④ 1622年(天啟壬戌歲),四十九歲時,侍師曹還陽還虛,親見唯一度師臻天仙果證。 ⑤ 同年傳朱太和採大藥口訣,⑥ 並寫成《天仙正理》未加註初稿。 ⑦ 1628年(崇禎戊辰歲),五十五歲時,傳朱太和五龍捧聖口訣。 ⑧ 1632年(崇禎壬申歲),五十九歲時,傳衣缽於朱太和。 ⑨ 此期間辦道隱齋於金陵,廣開教門。 ⑩ 1639年(崇禎己卯歲),六十六歲時,出加註《天仙正理》。⑪ 1640年(崇禎庚辰歲),六十七歲時,侍母坐化。⑫同年,出加註《仙佛合宗.門人問答》,含問答綱要《丹道九篇》。1644年(崇禎甲申歲)元旦,七十一歲時,為全氣節,亦為避明亡清興初期,抓捕明宗室之禍,遂“隱跡仙去”莫知所蹤。⑬ 一百三十年後,於清政權已穩固後之乾隆中期,度柳華陽禪師。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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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伍柳天仙法脈》第36頁第4–7行。 ②《伍柳天仙法脈》第104頁第2–7行。 ③《伍柳天仙法脈》第74頁第21–22行。 ④《伍柳天仙法脈》第26頁第4–9行。 ⑤《伍柳天仙法脈》第93頁第21行至第94頁第3行,第182頁第8行至第183頁第21行。 ⑥《伍柳天仙法脈》第104頁第2–7行。 ⑦《伍柳天仙法脈》第92頁第20–23行。 ⑧《伍柳天仙法脈》第104頁第2–7行。 ⑨《伍真人丹道九篇緣起》。 ⑩《伍柳天仙法脈》第280頁第7行,第332頁第9–15行。 ⑪《伍柳天仙法脈》第92頁第20–23行。 ⑫《伍柳天仙法脈》第319頁第13–15行。 ⑬ 守一子編《道藏精華錄》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9年版《重修天仙正理書後》,《伍真人事實及授受源流略》,《伍沖虛律師傳》。 ⑭《伍柳天仙法脈》第399頁第12–14行。
伍真人二十歲逢師前,已遵母命成婚。 ① 真人棄家、破家求道, ② 並未留下子女。 ③
附錄:閔小艮偽造伍沖虛歷史,應予糾正
伍真人求道成道仙跡,世人有很多誤傳誤解,違背歷史真實。其最早最大誤妄,來自清閔小艮著《金蓋心燈》,妄編之《伍沖虛律師傳》。現擇要糾正之。 一、伍沖虛是“隱跡仙去,莫知所蹤”,還是死於武陵? 閔小艮(1758–1836)云“甲申正月朔日,忽沐浴辭眾而逝,地曰武陵。”後之好事者,更有曰“葬於平山”。 但伍真人弟子、堂侄伍太乙(名達行)與同鄉進士黎博安卻曰“性至孝。以母在故,歲授生徒,博館穀。母九十餘而卒,而先生世壽亦七十矣。遂隱跡仙去。” ④ 此乃1669年(康熙八年)距《天仙正理》初版僅三十年,距伍沖虛“隱跡仙去”僅二十五年,《天仙正理》第二版前,伍太乙、黎博安對伍沖虛之簡介。 伍太乙、黎博安與閔小艮相較:太乙與伍沖虛親為叔侄、師徒關係,且共同生活;太乙親見叔、師求道得道、隱跡仙去之全過程。博安為僅距隱跡仙去二十五年之同鄉。而閔小艮距伍祖隱跡仙去後長達一百八十餘年;地點又遠隔千里(當時並無現代通訊工貝);且閔與伍非親非友,無任何關係。孰能真知伍沖虛歷史真跡?不辨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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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伍柳天仙法脈》第321頁第3行。 ②《伍柳天仙法脈》第102頁第7–11行。 ③ 守一子編《道藏精華錄》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9年版《重修天仙正理書後》,《伍真人事實及授受源流略》,《伍沖虛律師傳》。 ④ 同上。
二、衣缽承傳 閔小艮云:“師(指伍沖虛,本文作者註)事曹老師(名常化,號還陽)、李泥丸,…李師遂授以東老遺書。師遂竭情烹煉,丹垂成而飛者,五十有七次。…趙復陽知而俯就曰:爾乃律門真種子,…遂授以內丹口訣。…踵至王屋,昆陽律師已預俟於洞門外,…遂皈投,疊受三大戒,得名守陽。…按師門下有姚耕煙、謝凝素兩律師。”總之,閔說外丹得傳於李泥丸,並賴以修成。內丹得傳於趙復陽、王昆陽,為王昆陽弟子。伍傳法於姚耕煙、謝凝素。 而伍沖虛著作中,明確表示,只有唯一度師曹還陽,唯一師祖李虛庵。且此曹還陽是伍沖虛鄰里之俗家修真者,① ② 非僧、非道、非儒,更非白雲觀龍門派道士、同名之曹還陽。 伍沖虛自稱“三教逸民”、“龍門第八代分符領節弟子”,看似矛盾,實無矛盾。“三教逸民”者,示己為非僧、非道、非儒之俗家修天仙正法者也。蓋因為張靜虛老祖得法前為龍門第五代弟子。得邱處機老仙袓教外別傳天仙正法後,奉命廣開教門續天仙正法。張靜虛老祖仍以龍門第五代弟子自謙。張傳李、李傳曹、曹傳伍,故伍沖虛真人以教外別傳第八代天仙法脈衣缽傳人自稱。伍真人既自認“三教逸民”,連道士都不是,如何能成律宗第八代掌門人? 王昆陽(1594–1680)為中興龍門派的第七代掌門人。王氏1618年於王屋山初遇趙復陽,1628年又於湖北九宮山再遇趙復陽,得傳衣缽為第七代掌門人至1680年逝世(繼任龍門第八代掌門人為譚守成)。王昆陽於1656年際遇順治
╴╴╴╴╴╴╴╴╴╴╴╴╴ ①《伍柳天仙法脈》第93頁第17–22行,第322頁第4–12行。 ②《伍柳天仙法脈》第36頁第4–7行。
帝,一直受清順治、康熙二帝尊崇,中興龍門。1664年(康熙三年甲辰歲),王昆陽在京師有了穩定基礎,方率二十多徒眾往江南傳道,遂有了眾多支派。其中有周太朗(1628–1711)金鼓洞支派。周衣缽傳戴清源(1662–1735),分支傳高東蘺(–1768)桐柏宮支派。高衣缽傳沈太虛(1707–1786),分支傳閔小艮(1758–1836)金蓋山支派。李泥丸乃周太朗下之再傳弟子,以上皆有明確的歷史記載。 伍沖虛於1594年已得傳外丹功法,1602年已修證得地仙果證。1612年得全傳三成功法,並隨師煉成外金丹。1622年已親見度師、師祖皆還虛實證天仙果證,並親身修證得神仙果證。此時王昆陽還在到處尋師求法,直至六年後,1628年,才得到龍門第七代衣缽傳承。 試問:王昆陽如何能度、能傳法於伍沖虛?讓伍沖虛做第八代掌門?李泥丸為王昆陽南下傳道創分支派中之再傳弟子,其生活於世上之年代,距伍沖虛“隱跡仙去”有百年之距,如何能傳法於伍而為伍之師? 伍沖虛衣缽傳人為明宗室吉王朱太和。伍沖虛記載了傳衣缽的全過程。 ① 又道隱齋雖廣開教門,眾弟子中卻並無姚耕煙、謝凝素之名。 後人是要相信伍沖虛著中之明確記載,還是相信閔小艮之記載呢? 三、都是外丹惹的禍! 世人貪財,看重外丹,閔小艮亦難免俗。正因為伍沖虛修煉內、外丹皆得果
╴╴╴╴╴╴╴╴╴ ①《伍柳天仙法脈》第104頁第2–7行。
證,並皆有著作傳世,閔小艮才編造出違背歷史真實的《伍沖虛律師傳》。閔云“此係內、外丹訣而登真者,律宗唯此一人”。其目的是借此以抬高金蓋山派的聲望與地位。 伍沖虛著中,諄諄告誡後之修者:外丹即使修成服食,僅能治病或延長壽命,並不能永葆長生;因其為服食入口喉、經腸胃、出二便,乃後天生化之事,離以先天修仙還性之天仙大道遠甚矣。外丹確能點化得金銀,但事關天福,豈敢妄為!李虛庵真人、曹還陽真人、伍沖虛真人,皆不肯用之取修真所需之資。僅為證實古傳外金丹法之真實可信,曹真人傳伍真人三成全法後,帶伍真人共煉了一次外丹。並誡伍真人曰“煉銀真是仙術,天福所關。只許汝一見,不許汝妄意,常常為之”。(見伍太乙十八問尾)這與閔小艮編造的“師(指伍祖)遂竭情烹煉,丹垂成而飛者,五十有七次”。對比,真仙之誠慎與凡夫之貪妄,形成鮮明對照。 總之:閔小艮所寫《伍沖虛律師傳》中所述伍沖虛之生死、傳承、外丹,都完全違背了歷史真實。誤導後世學者、修者達二百年,應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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