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一个人在大学时代的重要思考问题,最好这个困惑能在大学生时代就基本解决,从而利于个人的发展。(当然了,实际上很少人能在大学完成这个任务,而且大学课程实际上也不教这个)
可能有很多答案,不妨说说我理解的。
首先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跟喜欢的人一起去做喜欢的事。
这个解释有个好处,就是爱情本身是比较复杂难以琢磨的,而喜欢则相对容易感知和确认。用相对简单的两个“喜欢”的组合,基本上接近爱情的本义和实效了。
生活中,有你喜欢的人,却不能一起去做喜欢的事,这个事可能是饮食男女、体育音乐,也可能是某些道友向往的修炼。看楼里不少网友应该是,自己喜欢修炼,但是自己的爱人却不是,所以遗憾。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跟自己一起做喜欢的事的人,其实自己喜欢那个事,但却不是那么喜欢合作这个事的人。工作中,甚至家庭中也有这种情况。
这都不是爱情!爱情难得!!所以需要修炼!!!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其实只要在爱情那句解释中加一个字就行:
幸福,是跟喜欢的人一起去做好喜欢的事。
看出来,加了哪个字吗?
或者说,幸福,就是让自己喜欢的人高兴。
所以,从上理解,呵呵,不结婚(或广义地曰不与人有深密交往)肯定是不幸福的,因为自己搞自己,是谈不上真正幸福的。不管这个“搞”的定义,是吃饭,是做爱,还是修炼。正如,自己给自己逗痒痒,那是笑不起来的。
但是结婚,也未必就幸福。需要智慧,需要能力。对于阁中诸友,修炼既是喜欢的事,又应该有喜欢的人去共做。不管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但这需要眼力,需要能力,需要努力。
由此可看木西子的感言
“最初觉得结婚幸福是因为两人相遇元气都还充足,能做到能量互补,自然感觉很好,觉得幸福;待到时间一长(夫妻生活本来就是消耗元气),能量耗至不能互补时,这时,就感觉不到幸福了,觉得平淡,若是再消耗,则要发生能量争夺,这时会发生争执,若加上有了孩子,孩子需要大人的关注,则消耗的能量更大,后来的很多家庭虽然仍能相安无事延续下去,是因为习惯,而不是幸福,在大家都衰竭的时候,需要相互扶持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
其实这种情况的发生,很简单。就是婚姻没有能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中。为什么呢,试问,夫妻双方是否做到了,前面所述的爱情法则,如果没有,自然不能进入能量的良性循环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很多人的大学文化水平是不过关的,很简单,没学会怎么样“修身,齐家”啊。
当然前面那个“跟喜欢的人一起去做好喜欢的事”,只是爱情法则中的阳力原则,还应该有一个阴势原则:
绝不强迫对方做他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即要保障对方“不做”的权利。
一阴一阳,方成天地结合的法则。而且万物负阴抱阳,阴势原则,在很多时候会更重要些。
一般结婚前,可能阳的方面多一些显现,大家看得出那个“喜欢”的多一点。但是结婚后,大家关系更紧了,这时候阴势原则就显现得更多些。尤其是在中国,很多人因为传统教育方法,其实心理上是有问题的,有强迫症表现,即,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或者是自己喜欢的(符合自己利益的),就强迫爱人去做,哪怕爱人并不愿意这样做(甚至不符合她\他的利益)。也就是说,有相当的一批婚姻伴侣,会以自己的“喜欢”,来剥夺对方“不做”的权力。这样,多搞那么几次,婚姻质量自然下降了,老是这样,对方还能喜欢你吗?
这从教育小孩就可以看出来,有多少家长,仅仅出于自己的“好恶”,或者“自以为是”,就在教育小孩的过程中,强迫小孩子去做他不愿做的事,注意,可能我们把言辞还得细分一些,说得更细些,一个人可能并不是喜欢做某事,但是呢,也不反感,而不愿做呢,直接就是反感了。阁中诸友,由自己家庭,乃至自己所见,看看周围是不是有很多这样的家长,是非常轻易地就去剥夺孩子“不做”的权力呢。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心理必然有缺陷,也往往会有强迫症现象,尤其是对自己最亲密的人如此,比如他的孩子和爱人,一代代传下去,自然元气升不起来了。
中国文化中这种心理因素其实是不太容易在二三代中消失的。
所以,木西子的元气下降说,其原因,我并不认为仅仅是所谓的“房中”和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其实更重要的是这些心理学上的双方冲突。
其中因果关系在我所述之中,可不深思乎。
[ 本帖最后由 生命 于 2009-3-21 16:49 编辑 ] |